近日,经过市消防支队考察,义乌港被列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示范单位,并由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收录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一册。
义乌港微型消防站自2015年12月建立至今,第二分公司始终以规范、科学为建设准绳,加强“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消防站建设工作,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开展防火巡检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活动,提高义乌港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