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龙游县党员干部仍对3个月前县纪委监委的实名通报记忆犹新:该县社阳乡国土站原协管员翁腾羽因贪污被查处,有关人员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
这向当地领导干部发出了一个明显的信号:临时工犯事,领导干部要担责。
据龙游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翁腾羽利用负责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批后监管及对超审批面积建房进行罚没处理并开具罚没财务专用票据的职务便利,违反罚缴分离的程序要求,私自向50户超审批面积建房农户收取罚没款共计10.2万元,非法占有后用于个人挥霍。
2017年11月,翁腾羽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在9个月的时间里,一个“编外”人员,竟然能够轻易绕过多重监管,从50户农户手中陆续拿走10万余元,领导干部严重失责。经调查核实,龙游县社阳乡国土站站长周建平作为翁腾羽的直接领导,在整个过程中严重失职。2016年4月,他从县国土资源局领回两本罚没财务专用票据后,经分管领导同意交由翁腾羽负责开具罚没款发票,但在长达一年时间里,仅仅对其作了口头上提醒,并没有定期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更谈不上发现和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由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分管领导社阳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童利鹏擅自决定,将本应交予社阳乡财政所的两本票据留存在国土站,由国土站安排翁腾羽开票;社阳乡副乡长盛小燕于2016年8月分管国土站后,对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督促,没有及时掌握罚没财务专用票据交由翁腾羽开具一事,对翁的贪污行为存在失察之责,为此两人都受到诫勉处理。
执纪者说
龙游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程立衡:“编外”人员犯事,领导干部也要被追责。有权必有责、履责必担当,每位党员干部都应该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种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田”,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党员干部说
龙游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以后履责过程中,不管是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行动上,对“编外”人员的监督管理都要和党员干部一样,一个标准管到边、管到底,丝毫马虎不得。